1.會籍辦法

會籍於取得會員資格當日起算一年內有效,一年到期後,無自主訓練資格。

如會員未於前述一年會籍期間上完課程堂數,未使用完畢之堂數徽章自動失效,且不得要求退費。

 

 

2.會籍延續辦法

堂數徽章未於課程專案期間內使用完畢,可保留於其後購買之課程專案期間使用,或以書面申請轉讓予本公司其他會員或隨同會籍轉讓予非會員之第三人。(註:課程專案定義為『堂數完整的套裝課程方案』,不包含付費自主訓練、單堂會員加強課等。)

堂數徽章未於課程專案期間使用完畢者,若無購買之後課程專案,得補課程單堂原價及會員價之差額使用徽章,且無使用期限;

或以$3,600元延續半年課程使用資格(不含自主訓練)、$7,200元延續一年課程專案使用資格(不含自主訓練)。

 

堂數徽章已於課程專案期間使用完畢,且已完成中階課程專案者,若無購買之後課程專案,得以$9,600元購買 6 堂付費自主訓練+一年會籍(含自主訓練)。

 

 

3.預約取消或變更規範

(a)會員請假(正式課程)


會員如欲 取消/變更 排定之課程專案課程,應於預定參加課程日之7 日前依本公司公告之方式 取消/變更 課程預約。


如會員出現兩次在預定參加課程日之前2至7日前臨時 取消/變更 課程之情事,本公司將於第二次臨時 取消/變更 課程時扣除會員一枚堂數徽章;

如會員出現一次在預定參加課程日之前24小時內臨時 取消/變更 課程之情事,則該次臨時取消時直接扣除會員之一枚堂數徽章。

 

註:若因傷病假等等緣故,出示證明文件即可請假。
 

(b)非會員請假(體驗課程)

非會員欲 取消/變更 體驗課程 ,應於預定參加課程日之7 日前,則可保留上課資格於他日使用,或該堂取消全額退費。

如非會員在預定參加課程日之前3至7日前臨時 取消/變更 課程之情事,該堂取消可退還9成費用。;3日內臨時 取消/變更 課程之情事,則放棄上課資格,該堂取消不退費。

 

 

4.會籍轉讓

(a)會籍轉讓費

 

於契約存續期間內,若會員將其會籍轉讓第三人時,應以書面通知 (轉讓會籍資格申請書) 本公司並附上轉讓原因之證明文件,依照本公司之規定辦理轉讓與入會程序,並繳納轉讓手續費用 NT$300 元。出讓會員為保證受讓人有履約能力,出讓會員願與受讓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b)會籍轉讓堂數限制

將堂數徽章隨同會籍轉讓之情形,如轉讓之堂數徽章未達課程專案堂數之半數,則堂數徽章之受讓人須以該課程專案之價格補足堂數徽章達課程專案堂數之半數以上,方得於會籍期間參與自主訓練課程。

如會員將會籍轉讓予其他會員,於會籍轉讓後,受讓會籍會員之會籍有效期限應以轉讓會籍會員及受讓會籍會員之原會籍剩餘有效期間較長者為準。
 

(c)不同會員課程單價之徽章數轉讓計算方式
 

不同會員課程單價之堂數徽章轉讓,以轉讓徽章原單堂會員價乘以堂數計算總額後,對應受讓人所需之教練課程專案單堂會員價,計算出應轉堂數徽章數量,無條件捨去小數點,亦可補足差額增換一枚堂數徽章。
 

例:A初階成人會員轉讓5堂徽章予初階幼幼B會員,則每堂以初階成人會員價$1,600計算,總價$8,000元,$8,000/ 幼幼會員課程單價$1,975元=4.05 堂,則可轉讓4堂幼幼徽章;或補足差額$1,875元轉讓5堂幼幼徽章。


(d)會籍期限調整


為免疑義,如係所剩會籍有效期限較長之會員轉讓會籍予所剩會籍有效期限較短之會員,則於轉讓會籍後,受讓會籍會員之會籍剩餘有效期限應改以轉讓會籍會員之會籍有效期限計算;

反之,如係所剩會籍有效期限較短之會員轉讓會籍予所剩會籍有效期限較長之會員,則受讓會員之會籍有效期限將與轉讓會籍前相同 (亦即轉讓會籍會員之會籍終止,且會員間只轉讓堂數徽章)。

 

 

5.暫停會員資格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會員需事先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暫停會籍資格申請書)暫停會籍,除以下(c)、(e)項目以外,最長期限為兩(2)個月,履約期限順延,於停權期間免繳月費,提出暫停申請次數以一次為限:
 

(a)出國逾2個月者,應檢附護照影本或機票影本等及其他證明文件。

(b)因傷害或疾病不宜運動者,應檢附醫師證明文件。

(c)懷孕者,應檢附醫師證明文件,期限最長為十(10)個月。

(d)有育嬰之需要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且限於兩歲以下之幼兒。

(e)因服兵役者,期限最長為14個月。

(f)因職務調動而遷居致難以行使會員權者。

(g)其他因不可歸責會員之事由致無法使用滑雪訓練設施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如非前述情形之會員暫停會員權之行使,須繳交一次性申請費用$500,最長期限為二(2)個月,暫停期間會員權有效期間順延。暫停期間會員不得使用本俱樂部的設施。會員請假須事先提出申請,否則視同會籍正常使用,並按原定期限終止,本公司恕不接受事後追溯請假之申請。
 

暫停申請書及附上之證明文件(或手續費發票影印本)須郵寄至本公司管理部,統一審核。

 

 

6.會員退費辦法

會員得於期限屆滿前隨時終止合約。

會員依本合約約定終止本合約者,本公司將於會員已繳納費用扣除實際上過堂數所應支付之單堂費用原價後,返還剩餘金額償還予會員,如無剩餘金額則不返還任何費用,會員開辦費恕不返還
 

(a)月繳入會(分期付款):會員欲終止本合約者,應於下次扣款日期十(10)天前親自至本公司申請辦理,並退還屬於本公司之任何財產,償還應付給本公司之任何未清償款項:如未在下次扣款日期十(10)天前親自至本公司申請辦理,下期款項將會產生,您仍需依約繳付所產生之款項。
 

(b)預付入會(一次繳清):本人瞭解並同意本合約所述合約期限,會員如擬於期間內提前終止本合約者,除應書面提出申請,本公司將於會員已繳納費用扣除實際上過堂數所應支付之單堂費用原價後,返還剩餘金額償還予會員,如無剩餘金額則不返還任何費用。

 

退會申請書及附上之證明文件,經本公司審核通過者,始完成退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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